《新民法典下采购合同纠纷的防范与善后》
课程时长:【线下:2天-13小时】
{课程背景}
采购合同的纠纷在各个企业单位都多多少少发生过,并且还将继续发生。它大量的消耗着公司采购团队的工作精力,也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伤害。如何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合同(订单)的纠纷?一旦发生,能否高效的妥善解决纠纷?这是我们每位采购职业经理人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技巧和方法。本课程结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面修订的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》,针对采购合同的各项难点问题深入讲解、一一剖析。
{课程收益}
l 采购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几种?
l “合同当事人”会出什么问题?
l “合同标的”会有什么风险和纠纷?
l “合同的数量”如何约定?
l “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与验收”如何明确?
l “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”的纠纷防范及善后
l 如何做好合同违约的认定与追究
l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采购合同纠纷?
l 不同类型采购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?
{课程所要解惑的疑点}
口头约定有效吗?签订单好还是签合同好?采购发出的询价函算不算数?签了字的合同能否反悔?格式合同能否被修改?编写合同时,哪些不能漏写?采购经理的签字有效吗?采购蔬菜时,合同的蔬菜如何明确?合同的数量是以收货时的为准,还是以若干周后的使用时为准?无法用文字描述的标的物质量如何验收?合同中不写固定价格可以吗?公司高层愿意采购部付预付款吗?供应商愿意赊账吗?发票搞不好会不会耽误事?原材料造成食物中毒,它算违约还是侵权?过场性招标,采购方违的什么约?签合同后,供应商拒绝履行算违约吗?供应商违约后,挑着用的后果是什么?录音有效吗?采购发过律师函吗?收到律师函怎么办?仲裁好还是诉讼好?招投标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时,以哪个为准?工程合同能否转包?定制的物品,供应商没有达到要求,是否算违约?服务性合同,如何界定违约?运输合同中,运输商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?供应方是自然人时,如何防范纠纷?
{主要适宜对象}
l 高层管理者、采购部门、品管部门、设计部门、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
{值得学员参训的理由}
l 豪仕公开课课程是“产品说明书”式的培训。授课的重点在于现场听得懂、课后想得起、工作中能照着干。
l 授课内容经过十多年的提炼和升华。信息量大、干货多。授课过程中废话少。
l 授课讲师既有丰富的职场阅历,又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。再加上风趣、幽默的语言魅力。学员享受听课的过程。
l 学员手册含金量高。豪仕公开课课程的学员手册为填空式手册。老师讲授的核心内容,学员都能记录下来,或者必须记录下来。使得学员听课过程中无法走神。
l 讲师授课职业、严谨、守时。
l 同行交流机会难得。凡参加豪仕公开课课程培训的学员,都可以加入豪仕学员交流群(群员满额为2000人)。与往届各地的同行分享交流职场经验和信息。
{现场答疑}
请学员将目前工作上遇到的与本课题相关的实际问题,写在A4纸上,提前交给授课讲师。讲师将在授课过程的相应环节中,适时回答学员的问题,或组织学员相互交流与分享。
{价格}
4500元/人(包括授课费、讲义、午餐、课间茶点等)
{时间、地点}
4月24-25日深圳
6月26-27日深圳
8月14-15日深圳
【主办单位】深圳市智诚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{授课讲师团队}
{授课老师}孙老师(简介附后)
{课程大纲}
授课内容 | 案例分享与讨论 |
第一讲:采购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几种? |
第一节:采购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? |
l 口头协议有效吗? | l 口头协议案例 |
l 口头形式的优缺点 | l 要式合同案例 |
l 如何防范‘口头协议’的纠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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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的书面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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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订单的利与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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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订单的适用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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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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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必须采用“要式合同”的合同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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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: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。 |
l 什么是‘要约’与‘要约邀请’ | l 询价函案例 |
l 如何避免对询价函的误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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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售楼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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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:合同的成立/生效与解除。 |
l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| l 合同无效案例 |
l 合同不生效的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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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重大误解和有失公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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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如何赔偿对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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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解除的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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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:“格式合同”合规吗? |
l 什么是格式合同 | l 格式合同案例 |
l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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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哪些格式条款无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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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:如何编写采购合同? |
l 采购合同应该用哪方的版本 | l 采购合同编写范本 |
l 如何判定是否违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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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的主要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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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的标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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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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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质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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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价款或者报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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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履行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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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履行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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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履行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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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违约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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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解决争议的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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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其他特别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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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的法定义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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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没有约定怎么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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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撰写合同的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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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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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公司法律顾问对采购合同的审核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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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讲:“合同当事人”会出什么问题? |
l 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的区别 | l 员工签单,公司该买单吗 |
l “签约主体”审查什么 | l 合法性案例 |
l 签约主体出问题的后果 | l 表见代理案例 |
l 如何判定合同主体不合格 | l 间接代理案例 |
l 合法性包括什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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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调查真实性与合法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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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法人的三种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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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董事长就是法人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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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代理人的含义是什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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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表见代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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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采购方相信对方有代理权的判断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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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采购方如何防范自身的“表见代理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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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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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区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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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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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哪些盖章无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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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讲:“合同标的”会有什么风险和纠纷? |
l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| l 合同标的物无法写清的案例 |
l 不同合同标的的风险差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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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编写合同标的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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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标的无法明确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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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讲:“合同的数量”如何约定? |
l 重量单位有几种 | l 验数无法准确的案例 |
l 皮重的几种计算方法 | l 皮重的案例 |
l 什么是公量 | l 抽样方法的案例 |
l 什么是溢短装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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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信用证管理对数量差异的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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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收货验数时,哪几种最易产生纠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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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按数量、长度验数的双方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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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不同验数方式的适用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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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为什么抽样方法很重要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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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抽样的三类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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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抽样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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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抽样数量及判定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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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取样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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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小物品如何点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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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讲:“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与验收”如何明确? |
l 如何约定标的物质量标准及验收事宜 | l 质量标准没写好的案例 |
l 合同标的物质量的验收标准有哪些 | l “先收后验”和“先验后收”的案例。 |
l 国内贸易的标准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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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国际贸易的F.A.Q与G.M.Q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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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非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如何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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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质量机动幅度的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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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AQ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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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同未约定产品质量标准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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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标的物质量的检测数量如何确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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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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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质量异议期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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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讲:“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”的纠纷防范及善后 |
第一节:采购合同的价格有哪些形式? |
l 采购合同价格的形式 | l FOB案例 |
l 可调价+ GMP | l 浮动价格的案例 |
l 成本加酬金 | l 阶梯价格的案例 |
l 成本加固定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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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FOB与CIF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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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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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十三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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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价格经常波动的材料如何定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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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阶梯价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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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约定合同价款的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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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:采购合同的支付方式有哪几种? |
l 采购支付的方式 | l 抵押的案例 |
l 供应商信不过采购方怎么办 | l 预付款的案例 |
l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| l 担保的案例 |
l 什么是留置 | l 信用证的案例 |
l 不得抵押的财产 | l 赊账的案例 |
l 预付款的三种形式 | l 尾款的案例 |
l 订金与预付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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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定金与押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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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采购方支付预付款的缺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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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采购方为什么要付预付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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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应签哪个“定(订)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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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买卖双方提交第三方担保的好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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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担保方的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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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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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商业担保人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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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银行保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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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防范年卡、次卡的风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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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货到付款的风险防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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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信用证与承兑汇票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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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比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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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赊账的好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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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赊账对供应商的风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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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让供应商放心赊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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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押尾款的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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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资产性产品成本明细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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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:供应商发票的注意事项 |
l 审核供应商发票的要点 | l 发票问题的案例 |
l 发票会过期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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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赔款是否能开具发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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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规避“先开发票后付款”的法律风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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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预付款发票如何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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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开发票都得征税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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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讲:如何做好合同违约的认定与追究 |
第一节:违约责任 |
l 什么是违约责任 | l 侵权责任的案例 |
l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| l 缔约过失的案例 |
l 违约责任的两大判断原则 | l 预期违约的案例 |
l 过错责任原则的合同类型 | l 实际违约的案例 |
l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| l 违约责任追究的案例 |
l 合同三阶段的违约认定 | l |
l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| l |
l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| l |
l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 | l |
l 缔约过失责任的免责 | l |
l 什么是预期违约 | l |
l 预期违约的两种类型 | l |
l 预期违约的免责 | l |
l 合同诈骗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| l |
l 实际违约的表现形式 | l |
l 违约处罚的两种类型 | l |
l 补救措施有哪些 | l |
l 赔偿损失如何约定 | l |
l 事后(法定)损害赔偿原则 | l |
l 违约金 | l |
l 定金的种类 | l |
l 两种实际违约的责任追究 | l |
l 不同采购属性下‘一般违约’责任追求 | l |
l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| l |
l 共同违约的责任如何划分 | l |
第二节:有效证据 |
l 证据的三大基本要求 | l 证据的案例 |
l 证据的类别 | l 录音的案例 |
l 证据的效力(最佳证据原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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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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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鉴定人的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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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电子数据包括哪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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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确保电子数据被司法采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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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对方否认收到电子文件怎么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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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私下录音的合法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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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私下录音作为证据,是否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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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讲: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采购合同纠纷? |
第一节:律师函 |
l 什么是律师函 | l 律师函的范本 |
l 律师函的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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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委托人要什么,律师函就能写什么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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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律师函的主要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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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律师函的基本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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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不理会对方律师函的后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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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回应对方的律师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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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:仲裁 |
l 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途径 | l 调解的案例 |
l 如何防范私下调解后的反悔 | l 财产保全的案例 |
l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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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商事仲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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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仲裁的优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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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迫使对方参与仲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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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申请仲裁财产保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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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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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财产保全如何被撤销和解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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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一方不服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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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不予执行的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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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仲裁庭的组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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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国际商事争端的仲裁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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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:诉讼 |
l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图 | l 诉讼的案例 |
l 什么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| l 应诉的案例 |
l 民事诉讼调解原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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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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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诉讼时效期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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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及后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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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什么是集团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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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供应商告我方怎么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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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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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怎么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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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民事诉讼审理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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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终止及时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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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讲:不同类型采购合同的风险如何防范? |
第一节:招投标管理中的合同风险防范 |
l 《民法典》的合同 与《招投标法》的区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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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招投标有哪两种类型 | l 招标的案例 |
l 如何实施邀请招投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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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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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<< 投标人须知 >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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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招投标的合同管理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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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联合体投标的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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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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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招投标法与合同法那个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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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: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 |
l 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| l 工程转包的案例 |
l 什么是总包合同、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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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的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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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及防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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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管辖约定的风险防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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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设定“诉讼防护墙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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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:定制合同的风险防范 |
l 定制合同属于哪种合同 | l 定制合同的案例 |
l 承揽合同有哪五种类型 | l 知识产权的案例 |
l 采购方对承揽合同的解除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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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加工承揽合同的风险防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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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技术合同的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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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无法履约的责任追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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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技术秘密归属的纠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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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专利申请权的纠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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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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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:服务类合同的风险防范 |
l 服务性供应商的特点 | l 物业服务的案例 |
l 服务性供应商的评估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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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服务合同纠纷的预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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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跟踪服务商的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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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评估服务商的服务质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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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乙方人员的劳动纠纷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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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委托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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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:运输合同的风险防范 |
l 运输合同的风险 | l 运输纠纷的案例 |
l 运输合同主体资信不足包括什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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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运输合同条款不完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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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运输合同的注意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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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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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承运人的三种权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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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承运方违约赔偿额的约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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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保价运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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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承运人的限额赔偿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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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承运人对货物灭失、损毁的免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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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没签合同只有运单行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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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收货人的违约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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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运输保险应谁购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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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:与自然人签合同的风险防范 |
l 公司与自然人签合同的风险防范 | l 工伤责任的案例 |
l 如何判定是承包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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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如何判定是承揽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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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劳务关系的特殊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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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授课老师}孙律师(现任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)
主要工作经历 |
黑龙江大学中文学士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,中山大学法律硕士。1999年毕业后即进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,担任国家公诉人,主要工作职责是行使公诉人职责代表国家对犯罪案件提起公诉,在检察院工作的十一年里,为数百件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,其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达数十人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达上百人,多次被评为优秀、先进。 2010年辞去公职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,为数十家大中型企业、集团公司、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,同时办理了数百件诉讼、仲裁案件,案件类型涵盖劳动合同纠纷、投融资纠纷、商标纠纷、借贷合同纠纷、采购及销售合同纠纷、建设施工合同纠纷、医疗纠纷、租赁合同纠纷、股权纠纷、投融资纠纷、婚姻、继承等等,还为多个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基础建设项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,涉及的标的额达数百亿元。 |
专长领域 |
处理过多宗企业合同纠纷 代理过多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 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在多家企业中担任过高管 |